四川原著律师事务所苏周彬律师,拥有基层一审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任职经历,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主审、参与过多起一审、二审刑事案件,熟悉刑事裁判的审理逻辑与证据采信标准。转型专职律师之后,他把过往审判岗位积累的实务经验运用到刑事辩护工作当中,站在裁判者的思考角度拆解案件争议焦点,适配宜宾本地的办案实际。苏周彬同时担任宜宾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权利与调解工作委员会委员,业务方向集中在非法经营罪、电信罪、贩卖毒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案件办理。本文记录苏周彬律师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类案件完整办案过程,还原本地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辩护要点,也给遭遇同类困境的当事人家属提供一些实务层面的参考。
一、案件背景,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的迷茫
本案当事人为本地个体商户,长期从事商品批发业务,在未取得对应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对外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侦查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宜宾本地看守所。家属接到拘留通知书之后,对于刑事办案流程缺乏认知,内心焦虑,不清楚案件后续走向,也不知道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权益。家属初存在不少认知误区,一方面担忧当事人人身处境,另一方面听信社会上一些不实说法,寄希望于非正规途径解决案件问题。经过多方了解,家属终联系到苏周彬律师,正式办理委托手续。
苏周彬律师接待家属时,首先完整向家属讲解刑事案件流程:当事人刑事拘留之后,侦查阶段有相应的办案周期,审查逮捕环节是辩护工作的重要节点,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够查阅全部卷宗材料,针对证据、定性、量刑提出辩护观点;案件移送法院之后开展庭审辩护。同时明确告知家属,刑事案件不存在捷径,辩护工作只能依托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推进,需要摒弃 “找关系处理案件” 的想法,把重心放在合法的辩护程序之上。
二、侦查阶段会见,梳理案件事实,挖掘案件辩护空间
接受委托之后,苏周彬律师时间安排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基于曾经的刑事法官职业经历,在会见沟通当中,他不只听取当事人的口头陈述,还引导当事人回忆经营过程当中的交易模式、进货销售记录、经营时间、涉案金额相关细节,核对每一笔交易的来龙去脉,区分合法经营行为和涉嫌违法的行为边界。
会见过程当中,苏周彬律师向当事人讲解非法经营罪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在讯问过程当中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提示面对讯问应当客观如实陈述,同时告知哪些内容可以向侦查机关说明,哪些细节需要谨慎表述,帮助当事人正确应对讯问工作。会见结束之后,苏周彬律师整理会见获取的案件信息,结合家属提交的零散书证,梳理出本案当中存在的多处事实疑点。
结合法官时期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苏周彬律师意识到,本案当中指控的涉案金额统计方式存在商榷空间,部分交易是否能够归入涉案范围,需要结合交易凭证、交易性质仔细甄别;当事人主观认知状态,是否充分知晓自身经营行为涉嫌刑事违法,也是本案的关键争议点。随后,苏周彬律师整理书面材料,向侦查机关递交法律意见,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方向发表辩护观点,和办案人员就案件的事实细节开展沟通。
三、审查逮捕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案件移送检察院开展审查逮捕工作,这是刑事案件当中辩护工作的关键节点。苏周彬律师重点针对案卷当中的现有证据开展分析,从主观认知、涉案数额核算、行为社会危害性、当事人家庭情况、认罪态度等多个角度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他结合过往刑事审判经验提出,认定非法经营犯罪,既要考察客观经营行为,也应当充分考量行为人主观认知,不能单纯以存在经营行为直接推定主观上具备犯罪故意。同时,现有材料当中部分交易记录的来源、性质尚未核查清楚,直接将全部数额计入犯罪数额证据不够扎实;当事人系本地商户,有固定居住场所,具备配合后续诉讼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妨碍诉讼的情形。苏周彬律师将全部书面意见递交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当面沟通案件辩护观点,把案件当中证据层面的疑点逐项进行说明。
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以及辩护方提交的意见,考量案件当中存在的证据疑点,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机关随之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走出看守所之后,家属紧绷的情绪得到缓解,但是苏周彬律师提示家属,变更强制措施不等于案件终结,侦查程序还会继续推进,后续审查起诉阶段仍然不能放松辩护工作。
四、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厘清案件定性与数额问题
案件侦查终结,正式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苏周彬律师前往检察院完整查阅复制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卷宗当中包含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交易流水、审计材料、书证等大量资料。他逐页审阅卷宗,把卷宗证据与会见时当事人的陈述相互比对,逐项核对审计报告统计的涉案金额,标记证据当中相互矛盾、存疑的内容。
经过细致阅卷,苏周彬律师发现审计统计材料把部分和本案无关的经营流水一并计入涉案金额。他把相关交易凭证、流水记录逐条筛选,区分合法经营往来和涉嫌涉案交易,整理出详细的数额核对清单。同时结合案卷证据分析当事人主观认知:当事人文化程度有限,对于经营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法律要求认知不足,和刻意明知违法仍然开展经营的情形存在区别。
之后苏周彬律师多次和承办检察官开展沟通,提交完整的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针对案件定性、涉案犯罪数额扣减、当事人主观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充分表达辩护看法,同时就案件是否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交换意见。苏周彬律师向检察官说明,当事人已经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错误,愿意配合处理,有认罪悔罪的态度,综合案件全部情节,可以考量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经过多轮沟通,办案机关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对涉案数额予以调整。后续苏周彬律师和家属、当事人沟通,客观分析两种路径对应的法律后果,把每一种选择的风险、利弊完整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自主作出程序选择。案件之后移送人民法院进入审判程序。
五、法院审判阶段,庭审辩护,结合全案情节争取从宽处理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苏周彬律师结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掌握的全部材料,完成庭审辩护准备,梳理质证意见、辩护提纲,准备庭审发问要点。开庭审理过程当中,在法庭调查环节,针对公诉方出示的证据开展质证,就流水统计、主观故意等关键问题发表质证意见;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证据、事实认定、量刑情节完整发表辩护意见,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具备认罪悔罪、过往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
苏周彬律师依托曾经的刑事法官工作经历,能够理解法庭审理的关注点,辩护意见紧扣证据与法律,围绕合议庭关心的事实疑点展开论述。庭审结束之后,苏周彬律师继续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词,把庭审当中的辩护观点以书面形式完整固定。
法院充分考量全案证据情况,结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行为、主观认知、认罪悔罪态度,作出对应判决结果,当事人获得从宽处理。案件办结之后,苏周彬律师提醒当事人,即便案件审理结束,也应当吸取教训,后续经营活动务必遵守行政监管与刑事法律相关规定,避免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六、办案之后的思考,本地刑事案件家属需要留意的几点提示
办理完这起非法经营案件,回望整个办案流程,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每一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辩护工作空间。不少刑事案件家属,在亲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容易陷入慌乱,出现两种比较常见的情况,一类是过度恐慌,轻信社会流传的各类不实说法;另一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等待案件自然向好发展,错过各个阶段的辩护窗口。
结合宜宾本地刑事案件办理实际,苏周彬律师总结几点实务提示。,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无法会见当事人,应当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会见既可以安抚当事人情绪,也能够固定案件相关事实线索;第二,不要轻信所谓非正常渠道的解决方式,全部辩护工作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第三,案件的结果来源于证据,家属应当尽可能收集保存和案件相关的书证、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及时给到辩护律师,便于律师梳理案件;第四,辩护律师应当客观看待案件,家属也需要理性看待,辩护工作是依托证据争取合法权益,不代表可以随意改变案件基础事实。
苏周彬律师执业所在的四川原著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为宜宾市叙州区清溪路 5 号公馆壹号 1 幢 1 单元 s4,s5 号。律师具备法院刑事审判的从业背景,熟悉宜宾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除非法经营罪之外,对于电信、毒品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组织卖淫类刑事案件均有对应的实务办理经验。在接受咨询的时候,会向当事人、家属客观分析案件当中存在的有利情节与风险点,梳理不同程序路径的利弊,给当事人适配本地司法环境的处理思路。
本文转自:https://tid***.cn/tmh_news.html?id=6a39d95cc077dd0001ba8207&sour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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